搭讪式直播,别把路人当成工具人

最近,网络上的一种新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:户外搭讪直播。这些直播和相关短视频在社交媒体上泛滥成灾。央视财经的报道揭露了这一现象:不管路人愿不愿意,他们的反应都会被直播给网友们“围观”。有些主播甚至不择手段,偷拍路人,然后对他们的穿着打扮品头论足。更有甚者,在知道对方未成年的情况下,还要求进行肢体接触。

搭讪式直播,别把路人当成工具人

尽管一些平台提醒说,未经同意拍摄可能构成侵权,但仍有许多以“搭讪撩妹”为卖点的内容大行其道。有的主播利用路人的反应来吸引粉丝,有的则编造故事来吸引观众,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麻烦。例如,浙江绍兴的黄女士未经同意就拍摄了史先生过马路的视频,并编造了一段故事,导致史先生被亲友误解。最后,黄女士因诽谤被罚款500元。

这种搭讪式直播的拍摄方式令人反感,它们突破了社会的道德底线,挑战了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。为什么这种行为还屡禁不止呢?难道一旦拿起手机直播,就可以抛弃所有的道德规范,为了吸引观众不择手段吗?央视在2019年就曾关注过这个问题,强调这种行为侵犯了路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。新华社去年也批评了这种行为,强调要保护公民的“生活安宁权”。

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的肖像权,任何人未经同意都不能使用他人的肖像牟利。《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》也要求直播者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
遗憾的是,这些规定似乎并没有得到主播和某些平台的重视。因此,为了杜绝这种侵权行为,路人应该勇敢地拒绝,必要时可以报警。同时,视频平台也应该严格管理,对违规者采取措施。我们每个人在街上都是路人,我们有自己的肖像权、隐私权和名誉权,不应该成为主播们吸引观众的工具。

来源:北京晚报 | 记者:张丽 | 编辑:张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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